本站 1 月 28 日消息,據 9to5mac 報道,一位 Reddit 用戶分享了自己的 MacBook Pro 因車禍損壞后被蘋果拒絕理賠的經歷。
據該用戶描述,他的 MacBook Pro 在一場車禍中遭受了嚴重損壞,而他此前購買了 AppleCare + 意外損壞保障計劃。然而,蘋果方面拒絕了他的換機申請,理由是設備“損壞過于嚴重”。該用戶表示,這一拒絕理由令人費解,因為根據 AppleCare + 的條款,意外損壞本應屬于保障范圍。
本站注意到,蘋果的政策文件中明確指出,在計劃期限內,如果用戶因意外損壞(如跌落或液體接觸導致的損壞)而提交有效索賠,蘋果將根據其判斷,要么使用經過測試并符合蘋果功能要求的全新或二手原裝蘋果零部件進行維修,要么用全新的或由全新及二手原裝蘋果零部件組成且經過測試并符合蘋果功能要求的替代產品進行更換。
然而,文件中也列出了一些免責條款。其中兩條可能與該案例相關。首先,有一項排除條款提到“由火災、地震、洪水或其他類似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壞”,雖然其本意似乎是排除自然災害,但“類似外部原因”這一表述較為模糊,蘋果可能會據此認為車禍屬于該范疇。其次,還有一項關于“魯莽行為”導致的損壞的免責條款,例如“因魯莽、濫用、故意或有意行為導致的過度物理損壞(例如被壓碎、彎曲或浸泡在液體中的產品)”。由于該用戶承認事故是自己的責任,蘋果可能會以他的駕駛行為屬于“魯莽行為”為由拒絕理賠。
對此,9to5Mac 表示,除非存在未公開的細節(jié),否則蘋果拒絕理賠的決定令人意外。畢竟,購買意外損壞保障計劃的目的就是為了在發(fā)生意外時獲得保障。通常,保險政策中的“魯莽行為”免責條款適用于明顯存在損壞風險的行為,例如將設備拋向他人但未被接住等情況。